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要求,经各设岗县(市、区)考核,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公示等程序,确定方华芳等5892人为我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现通过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并安排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市、区)与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范本见附件2),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特设岗位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上报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名单
各设岗县(市、区)要进一步核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于9月10日前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表格),以便自治区相关部门汇总上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备案。
三、签发特设岗位教师聘用人员就业报到证
各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此次公布的名单签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其档案关系转至特设岗位教师服务的设岗县(市、区)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加强特设岗位教师管理
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强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落实特岗位教师的编制,保障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在中央专项补助经费到位前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垫支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并按时足额发放)。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771—5815205、5815206,传真:0771—5815201,电子邮箱:gxtgjh@163.com。
附件:1.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名单(名单不随文下发,详见全国特岗招聘网)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公布名单.rar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聘用合同(范本)(略)
广西凤山县2013年特设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广西2013年合浦县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广西凭祥市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广西钦北区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岗前培训和体检的通知广西2013年岑溪市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方案广西灵川县2013年“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广西浦北县教育局调整2013特岗教师拟聘岗前培训时间的通知广西田阳县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岗前培训的通知广西忻城县、合山市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广西大新县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岗前培训的通知广西兴业县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岗前培训的通知广西融安县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岗前培训方案广西博白县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培训、签约通知广西灌阳县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岗前培训实施方案广西天等县2013年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集中培训通知